数学教学目标设计存在的问题
作者:iray 日期:2011-09-12
数学教学目标设计主要存在主体错位、行为抽象、要求模糊和思维割裂这四个问题。
一般常用的四因素法即所谓行为目标的ABCD模式,这种教学目标的表述要求包括明确的四部分:行为的主体(audience)、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行为程度(degree)。实现目标的行为主体当然是学生了,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表述“教学目标”应该以学生行为为主体,可采用“无主句”的句式。教学目标中出现的主体错位,说明了设计者对教学目标的意义并不清楚甚至是理解有误。实际上,教学目标的设计应该陈述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后学生在行为上的变化,而不是陈述教师应该怎样做、做什么。评价教学是否成功,其直接依据应该是学生收获了什么、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了什么具体的进步,而不是教师完成了什么任务。
行为指的是教学目标要用可测可观察的外显行为来确定,因此表述目标的行为动词一定是可以测量、可以观察、可以评价的,从而是具体而明确的。“掌握”“了解”“学会”“体会”“理解”“获得”等,这些动词指的是某种抽象的内在感觉,不具备可观察、可测量的性质。一般建议采用“解释、释义、应用、洞察、移情、自知;选择、确认、解答、说出、提出、写出、找出、复述、读准、默写、背诵、划分、使用”等行为动词,他们对学习结果能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观测行。
在教学目标中,经常有这样的提法:
(1)优化思维品质,提高代数的推理能力;
(2)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探索勇气,审美习惯和良好的思维品质;
(3)领会变量教学的思想,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渗透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
究竟要求学生做什么?一方面,要求太模糊,过于“宽大”。甚至有的教学目标中出现德育目标等。实际上整个数学教学甚至整个教学都是以此为主要要求的,能在一节课的教学中达到吗?在课时目标中写上不能在本节课中达到的,似乎有“呼喊口号”之嫌。
三维目标分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表面上看起来是符合新课程的三维目标要求的,实际上却是缺乏对三维目标的整合,是思维割裂的产物。极端一点的甚至指明了哪个教学环节是进行哪方面目标的。
一般常用的四因素法即所谓行为目标的ABCD模式,这种教学目标的表述要求包括明确的四部分:行为的主体(audience)、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行为程度(degree)。实现目标的行为主体当然是学生了,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表述“教学目标”应该以学生行为为主体,可采用“无主句”的句式。教学目标中出现的主体错位,说明了设计者对教学目标的意义并不清楚甚至是理解有误。实际上,教学目标的设计应该陈述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后学生在行为上的变化,而不是陈述教师应该怎样做、做什么。评价教学是否成功,其直接依据应该是学生收获了什么、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了什么具体的进步,而不是教师完成了什么任务。
行为指的是教学目标要用可测可观察的外显行为来确定,因此表述目标的行为动词一定是可以测量、可以观察、可以评价的,从而是具体而明确的。“掌握”“了解”“学会”“体会”“理解”“获得”等,这些动词指的是某种抽象的内在感觉,不具备可观察、可测量的性质。一般建议采用“解释、释义、应用、洞察、移情、自知;选择、确认、解答、说出、提出、写出、找出、复述、读准、默写、背诵、划分、使用”等行为动词,他们对学习结果能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观测行。
在教学目标中,经常有这样的提法:
(1)优化思维品质,提高代数的推理能力;
(2)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探索勇气,审美习惯和良好的思维品质;
(3)领会变量教学的思想,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渗透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
究竟要求学生做什么?一方面,要求太模糊,过于“宽大”。甚至有的教学目标中出现德育目标等。实际上整个数学教学甚至整个教学都是以此为主要要求的,能在一节课的教学中达到吗?在课时目标中写上不能在本节课中达到的,似乎有“呼喊口号”之嫌。
三维目标分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表面上看起来是符合新课程的三维目标要求的,实际上却是缺乏对三维目标的整合,是思维割裂的产物。极端一点的甚至指明了哪个教学环节是进行哪方面目标的。







